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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2024-03-09  访问次数:25

一、中职免学费

(一)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习学生。

(二)资助标准: 2200元/学年

(三)申请及评审:

1、新学期开学二周内,由班主任在本班学生中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审批备案表》;

2、并将填写完成备案表交学生资助办公室;

3、学生资助办公室将材料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习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00元/学年。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及等级:

1、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团结友善;

(2)学习认真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

(3)能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认定标准中相应条款。

(5)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警告以上的受纪律处分。

2、困难等级:

一级是特别困难。是指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别困难的条件:

(1)城、乡低保户、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学生;

(2)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3)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火灾、洪灾、地震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且无经济资助的;

(4)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5)建档立卡学生。

二级是困难。是指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困难的条件:

(1)父母一方或双方暂时下岗(失业),家庭人均年收入勉强维持基本生活费用支出;

(2)父母务农,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或家庭人均年收入勉强维持基本生活费用支出;

(3)单亲家庭且经济来源不稳定的;

(4)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经济来源不稳定的;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级一般困难。是指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四)名额分配:每期按不超过在校在册学生的20%的原则,确定各系受助学生的比例和名额,再由各系确定各班受助学生的比例和名额。

(五)申请及评审:

1、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本人提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由各班主任进行审查,并在班级进行讨论认定等级;

3、合格后报各系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报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进行复审;

4、复审合格后上报校资助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将合格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5、为已审批的学生办理中职卡,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在拿到中职卡后,各班主任必须在一月内监督学生将领取的中职卡进行激活。

三、建档立卡申请

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每年春季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9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本人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

四、雨露计划申请

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每年春季3月10日至5月10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9月20日至11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学生本人登录雨露百事通APP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