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简称“川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世界一流大学建立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立的高程度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入选“2011方案”、“珠峰方案”、“111方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方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方案”、“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拥有研究生院和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
学校教学楼周边风景
四川大学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有34个学科型学院及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等学院。现有博士学位受权一级学科45个,专业学位受权点32个,本科专业142个,博士后活动站37个,国家重点学科4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是国家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
一、办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招生专业
医学信息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化工与制药、根底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临床药学、法医学、药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生物医学工程
四、录取规则
1、四川大学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方案120%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方案未完成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摆设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克不及完成方案,则将剩余方案撤回。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活力构公布的为准。
3、同分考生摆设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根据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4、四川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国家政策性加、降分以后构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摆设专业的成绩根据。
5、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摆设教学。
6、护理学专业采取单独投档形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五、学费
除口腔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生,其他医药学专业学费均为4920元/学年.生。
注:该学费仅供参考,详细收费根据属地化原则,四川大学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