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未来成长和未来发展,我们都要有一定的方向和预测,将我们学校的各个方方面面进行综合起来,让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成长中能够有一个更加优秀的未来和发展,保证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目标和标准,我们学校在未来的成长中,目标就只有一个,培养出色的职业技术类的人才,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招生条件:
1、全国范围内户口(部分专业四川省内户口);
2、年龄:14-22周岁;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态积极向上、无家族遗传病史;
4、护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大于160CM,女生大于150CM(身体还未发育成熟学生可到校考察面试);
5、尊师重教,乐于助人,热爱医护行业,视救死扶伤为己任。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和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校生享受以下待遇: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额每生平均30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全日制大专生均可在户籍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
5、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学生,可一次性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复学的,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减免。
6、退役士兵资助,退役1年以上且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教育资助。
7、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每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8、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